民间借贷律师咨询--借款给夫妻一方,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 

概述: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专业债权债务、民间借贷、融资投资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理财合同纠纷 杨主任13512209645

刷新时间:
2024-05-28 16:13:27 点击241871次
服务区域:
天津
来源:
  • 事务所
执业机构:
  •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
联系电话:
13512209645 杨律师
信用:4.0  隐性收费:4.0
描述:4.0  产品质量:4.0
物流:4.0  服务态度:4.0
默认4分 我要打分
民间借贷律师咨询-借款给夫妻一方,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
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,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夫妻双方都应承担还款责任。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,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借款系个人债务,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,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,该借款只能由借款的一方的承担责任。

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://www.tjlvshiydm.com

民间借贷律师咨询--借款给夫妻一方,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
[本信息来自于今日推荐网]